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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4点击次数:5262次

各科室、部门:

接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学校人事处通知,2018年度江西省名中医推荐及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目前仍坚持在省内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下同)临床或中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获得“江西省名中医”称号者不再推荐相同称号的评选。

(二)推荐名额:江西中医药大学(含我院)可推荐省名中医人选为30名。

二、评选条件

省名中医参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中医药事业,职业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在省内具有较高声誉。

2.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从事中医临床、中药鉴别和中药炮制专业工作25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630日)。具有主任中医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资格。

3.中医药临床能力突出。临床经验丰富、医术精湛,业务量较大,对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危重病症有显著疗效,深受群众和同行认可。

4.中医药学术成果显著。在继承发扬中医药学方面成绩明显,学术造诣较高。近5年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中医药专著,或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

5.中医药教学水平较高。积极培养学术继承人和临床带教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床带教能力。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江西省名中医申报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部门初审。医院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基本情况公示3天。

(三)组织推荐。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专家评审时,应综合申报人员技术专长、学术思想、工作业绩及医德医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排序,形成推荐报告,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师资职称办。

(四)资格复审。学校对单位或部门推荐人选再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基本情况公示3天。

(五)专家评审。学校于725日前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评审会,产生拟推荐人选。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校OA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材料上报。评审结果无异议的,报学校研究。推荐人选材料于73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

(八)确定表彰人选。根据推荐、评审和公示情况,由省卫生计生委确定表彰人选,颁发“江西省名中医”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负责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数据等,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公开透明,程序到位。各单位、各部门推荐人选时,须将推荐选拔范围、条件、程序等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推荐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审议。

五、相关材料报送说明

(一)报送时间:79日(星期一)之前

(二)报送地点:26楼医院人力资源部

(三)联系人:刘金丁

(四)联系电话:86221952

(五)邮箱:627024640@qq.com

(六)详细材料:

1、《江西省名中医申报审批表》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

2、《江西省名中医推荐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3、业绩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主要包括申报审批表里的业绩材料)。


附件:1.江西省名中医推荐审批表

2.江西省名中医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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