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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5-04点击次数:3095次

党发[2013]6号

  

关于印发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支部:

现将《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

   

  

       中共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中共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办公室           2013年4月9印发

 

附件:

      

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

 

2013年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以及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我院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切实加强对学院和厅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新修订的党章,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盟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执行中央、省委及学院党委的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强明查暗访,强化日常性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深化医改重大决策部署和医院中心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支部组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对纠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科主任是纠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三个关键环节,年初把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分解互分管院领导和科室,年中分管领导听取分管部门进展汇报,年底接受医院党委检查考核。对违反或未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卫生改革发展良好环境。

改进工作作风。根据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和省委的“若干规定”,厅党组印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各科室要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厉行勤俭节约。党员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不以权谋私、不以权枉法、不侵占群众利益,不仅要严于律己,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三)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努力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抽查核实工作。

制定惩防体系新规划。要根据中央和省委以及卫生厅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研究制定我院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并抓好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四)加强对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督,着力预防腐败现象。

规范权力行使。加大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力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议定事项要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室。

加强对干部及其选拔任用的监督。认真执行拟题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室意见制度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大力推进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落实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质询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

强化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认真落实《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等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五)扎实推进医院纠风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推动“三好一满意”活动取得新成效。今年要在丰富活动内涵,突出整改提高,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并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服务标准和质量水平。一要不断优化门诊环境和服务流程,全面推行预约诊疗、便民门诊,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切实改善患者就医感感受。二要继续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药事管理,严格医疗技术准入和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三要广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严格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四要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大力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继续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全面提高群众对医院行风满意度。

推进我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医院领导要亲自抓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我院防止利益冲突专项工作,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制度规定,形成防止利益冲突的长效机制。

(六)严肃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加大纪律法制和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两高司法解释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卫生系统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与检察、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治贿共建共防工作。我院将认真落实卫生部相关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处方权监管和统方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推行阳光用药。医院将安装反统方软件。

严格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对医院违法违纪人员,认真落实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和不良记录制度,坚决打击行贿受贿行为。

深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改进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扎实推进“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努力降低药械的虚高价格,最大限度压缩不法供应商实施商业贿赂的空间。

(七)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工作,严厉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突出查办案件重点。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对医院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手软。要突出查办医院发生的收受“红包、”乱收费、大处方、开单提成、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外事纪律的案件。

建立健全办案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稳妥、及时、正确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与所在地区纪检监察、审计、公安、检察、工商等有关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注重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既利用已办结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八)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本职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能力建设,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不断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恪尽职守,严于律己,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