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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引进便民自助售卖机服务的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5点击次数:1067次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引进便民自助售卖机服务项目组织公开询价采购,本次公开询价旨在确定项目成交价及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现将询价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引进便民自助售卖机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湖院区(八一大道445号)、西湖院区(抚生路666号)、高新院区(雁行二路66号)等医院相关区域。

3、成交方式:管理费(不含电费)单台设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成交。

4、报价要求:管理费含税费、场地费、卫生费等,底价为128元/台/月,电费另外独立统计缴纳。

二、询价内容

关于引进便民自助售卖机的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采购需求”。管理费(含电费)按先交后使用原则,每季度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投放数量按照采购单位实际需求投放,欢迎现场踏勘。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经营资质,能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食品自动售货,经营项目含预包装食品销售。评审依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023年1月1日至今,报价单位具有医院/学校便民自助售卖机相关业绩。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

4、人员配置:中标后承诺拟指不少于(含)5位有健康证(有效期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本项目。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及拟指派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健康证材料复印件。

5、产品质量:投标人须保证产品质量。且为更好提供服务,本次投标不接受单一食品/饮料品牌投标。评审依据: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须提供主要售卖商品的厂家合作合同和商品的质检报告。

四、提交要求

1、提交内容

请各供应商按时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纸质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盖章扫描的PDF格式及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一并交至我部门,逾期将被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

1)对“附件1采购需求”中所列内容的响应承诺函及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响应材料(分点列明);

2)附件2采购需求调查反馈资料;

3)附件3报价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形式参考附件4),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上午10点。

3、提交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湖院区(抚生路666号)-4号附属楼-项目部四楼401室-后勤管理办公室。(注意!“4号附属楼”不是4号楼,是4号楼和5号楼中间那栋楼!)

五、其它事项

1、各供应商必须按项目需求如实制定方案(如有,请以附件形式递交)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2、请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将相关附件、营业执照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好(封面需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响应资料要成册装订并标注目录及对应内容所在页码。

3、电子邮箱:(347327076@qq.com,请注明邮件主题内容:“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方案建议”)。

4、报价存疑,欢迎致电咨询,联系人:后勤办张老师,电话:0791-86534236。

 

附件: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后勤管理办公室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