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接驳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因业务需要,现对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接驳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询价,本次公开询价旨在确定项目控制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现将采购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接驳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3.服务内容:(1)“高新院区”-“鱼尾洲3号地铁口”之间往返便民接驳服务;(2)“西湖院区”途经“阳明校区”至“高新院区”接驳服务。
4.服务要求:
(1)响应单位需提供满足要求(从高新院区至鱼尾洲3号地铁口便民接驳服务核载35人及以上、西湖院区途经阳明校区至高新院区接驳服务核载50人及以上)的车型;车辆没有重大维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可以承担任务的车辆不少于6台;车辆需为2018年6月之后购买;车辆驾驶员驾龄不低于6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响应单位拟派车辆保险要求:所提供的车辆须已购买年票、路桥费、保险费(强险和商业险,并须购买座位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座位险保额>=2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不低于20万元保险额度。在合同期内负责车辆的保险购买、税费缴纳、车辆年审、定期维护保养、维修等费用。
(3)本项目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接驳服务可能发生的支出、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注:院内可提供专用停车场和调度室,方便接驳服务单位调度车辆使用。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活动。
三、报价要求
1.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市际包车客运或城市公共汽车客运;
(3)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发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采购需求调查反馈资料(详见附件)
(7)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接驳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2.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下午17:30前。请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将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好于截止日前提交至医院办公室,同时将相应的反馈资料电子文件(以盖章扫描的PDF格式及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补充说明资料如有电子文件也请一并发送,逾期不候。
3.提交地点:南昌市抚生路666号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湖院区综合楼521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本项目可自行前往现场勘探,医院不另行安排;
2.各供应商必须按项目需求如实制定方案(如有,请以附件形式递交)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
3.电子邮箱:(JXSZYYYB@163.com,请注明邮件主题内容:“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价文件”);
4.报价存疑,欢迎致电咨询,电话:0791-86361058。
附件:
医院办公室
2026年9月3日

赣公网安备 36010202000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