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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3点击次数:4953次

1.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材料请相关负责人于1110日之前在网上提交。凡在20176月之前应完成的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均可参加本次结题。项目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如因客观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办理项目中止手续。未按规定提出延期或中止书面申请的项目,将对其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关的信用记录,并在今后三年内停止受理其申报的项目。

2.省科技支撑计划、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等项目若已达到执行期的,也应于1110日前在新系统中填写验收申请材料,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验收申请后,提交验收相关材料,参照附件1

3.省卫计委科技计划、中医药科研项目等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也请于1118日前交至科研科,具体结题的要求参照附件23

4.江西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也请于1114日前交至科研科,具体结题的要求参照附件4

地址:新大楼二十五楼科研科

联系人:邹勇

电话:0791-86363831

附件:1附件一:江西省科技厅科技支撑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2、江西省卫计委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要求(科教处)

3、江西省卫计委中医药科研计划结题要求(中医处)

4、江西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