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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点击次数:4761次


各科室、部门:

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为提高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定位,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

(一)知识技能类:以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主要针对乡村医生、初级及以下、中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提高类: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主要针对中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前沿进展类:以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方法或技术为主,鼓励跨学科融合,主要针对中、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项目分类

为保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培育一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精品项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

(一)年度项目:新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被立项后,在2017年度内执行。

(二)备案项目:原有项目,符合备案申请条件,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通过备案申请在2017年度内执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继续备案申请下一年度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年度项目申报条件

1.主办单位、授课教师符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报“前沿进展类”项目,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主讲人及50%以上的授课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医大师、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开展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二)备案项目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内容相同、名称相近的项目,3次被列入2012-2016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按规定执行,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

3.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各申报单位填写《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科;

(二)备案申请单位填写《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2,以下简称《备案表》),《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科;

五、其他要求

(一)要求我院的名医工作室负责人和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负责人必须积极申报2017年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按时完成“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的精神内容,已经申报过2017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者已经申报过2017江西省继教办的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的学科或部门可以重复申报,分别填表,届时一同举办。

(二)按规定执行并报送相关材料的2016年度项目,公示无不良反映,可优先入选。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1120日。《申报表》或《备案表》纸质版于1120日前送至科研科。电子版同时发至zyyky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袁莉蓉

联系电话:86363831

    箱:zyykyk@126.com

附件:表格

科研科

2016年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