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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及感染者居家健康管理中西医结合专家共识

发布时间:2022-12-12点击次数:2592次

  2022年12月1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了《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指导新冠病毒感染者运用中医药方法居家治疗及康复。

  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结合我省三年来新冠肺炎防治经验,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对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及感染后居家的处理和用药进行了研究,形成了本专家共识,现予以公布。 

  一、适用对象
  1.健康居家者。

  2.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的感染者。

  3.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者。

  二、新冠病毒感染临床表现
  1.大多数感染者:感染后无明显临床症状,或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轻型患者可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嗅觉及味觉障碍等,无肺炎表现。

  2.少数感染者:有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表现。

  3.接种过疫苗或感染 Omicron 株者:以无症状及轻症为主。有临床症状者主要表现为中低度发热、咽干、咽痛、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4.大多数儿童感染者:症状相对较轻,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不典型,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反应差、呼吸急促。

  5.大多数感染者预后良好。

  6.极少数感染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多见于老年人、有慢性基础疾病者、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肥胖人群。

  三、居家环境要求

  1.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

  2.家庭应当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四、居家人员自我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居家治疗人员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2.转诊治疗。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 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 38.5℃,超过 3 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3.控制外出。居家治疗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个人防护。居家治疗人员要做好防护,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如居家治疗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5.抗原自测。居家治疗人员需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6.感染防控要求。

  (1)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

  (4)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6)居家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

  (7)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居家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

  (8)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9)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五、居家人员的预防措施

  1.保持室内卫生。室内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建议对室内,特别是密闭室内使用乙醇或其他消毒剂进行常规喷洒消毒。

  2.佩戴口罩。如果需要去人员密集的场所,比如学校、医院、商场等,正确佩戴医用口罩或 N95 口罩。如未佩戴口罩,在咳嗽或者是打喷嚏的时候,可以使用纸巾遮掩口鼻等位置,防止飞沫传播。

  3.保持手卫生。使用流动清水和洗手液(或肥皂)洗手,保持手部清洁。必要时可使用含有乙醇等成分的手消毒液对手部进行消毒。手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即刻实施手卫生。

  4.良好的饮食习惯。处理生食以及熟食的切菜板以及刀具分开,肉类食物要煮熟。多摄入富含维生素和优质蛋白的食物,包括新鲜的水果蔬菜、鱼肉、鸡蛋、奶制品等,可以更好的提高机体免疫力。

  5.按时作息、合理运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持充足的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能有效增强体质,帮助抵御病毒入侵。

  6.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是安全的,在无接种禁忌的情况下,包括老人、儿童在内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无法判断是否存在疫苗接种禁忌,可向疫苗接种机构咨询。

  7.根据自身情况,可适当服用中药以提高免疫力。参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三版)》。

  (1)代茶饮方:太子参 3g、金银花 3g、藿香 3g、桔梗 3g、甘草 3g。每日 1 剂,开水冲泡,代茶饮用。

  (2)玉屏护卫颗粒:生黄芪 12g、防风 10g、白术 10g、银花 10g、连翘 10g、贯众 6g、佩兰 10g、陈皮 10g、苍术 10g、桔梗 10g。每日 1 剂,水冲服,分两次温服。(玉屏风散预防方)

  (3)金水宝胶囊(片)、生脉饮等。

  8.香疗。

  (1)艾熏香疗

  方法:苍术烘干研细粉,每次 20 克,加入艾条 1 支(拆碎),混匀,置于瓦罐中,点燃熏居处,每日 2 次。

  作用:芳香避秽,散寒除湿。

  (2)精油香疗

  适应症:胸闷,呼吸不畅,腹胀,食欲不振,睡眠质量差,心情烦闷,焦虑。

  参考配方 1:陈皮2份、木香1份、沉香1份、岩兰草1 份、薰衣草1份。

  作用:舒肝安神,兼清郁热。

  参考配方 2:山蜡梅叶 1 份,丁香 1 份,艾叶 1 份,连翘 1 份,尤加利 1 份,薄荷 1。

  作用:芳香辟秽,散寒除湿。

  使用方法:

  熏疗法:滴入香熏器皿 5-10 滴(根据空间大小),1 小时/次,一天 3 次。

  鼻嗅法:取精油以1:20 的比例稀释到基础油,滴在掌心上两手揉搓,用鼻子吸嗅。

  精油穴位按摩:取精油适量,按摩穴位,以通经活络,调理脏腑功能。胸闷呼吸不畅,选取天突穴(图1)、列缺穴(图2);腹胀,食欲不振,选用中脘穴(图 3)、天枢穴(图 4);心烦失眠,选取三阴交(图 5)、安眠穴(图 6)。(图1:天突穴,位于颈部,当前正中线上,胸骨上窝中央,在左右胸锁乳突肌之间)(图2:列缺穴,在人体前臂桡侧缘,桡骨茎突上方,腕横纹上 1.5 寸)(图3:中脘穴,位于人体的上腹部,前正中线上,当脐中上 4 寸,即胸骨下端和神阙穴连接线中点)(图4:天枢穴,位于腹部,横平脐中,前正中线旁开 2 寸)(图5:三阴交,在小腿内侧,内踝尖上 3 寸,胫骨内侧缘后际)(图6:安眠穴,位于项部,当翳风穴和风池穴连线的中点)

 

  六、感染者居家处理和用药

  1.常规处理:清淡饮食,多饮水,注意休息,适当锻炼。

  2.乏力,发热,体温 <38.5°C:可选小柴胡颗粒、正柴胡饮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金花清感颗粒、宣肺败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疏风解毒胶囊、蓝芩口服液、双黄连口服液等;亦可选用散寒除湿抗毒颗粒(恶寒重,发热轻)、清热化湿抗毒颗粒(发热重,恶寒轻),参照《江西省新冠肺炎集中隔离轻型病例中医药防治方案(修订版)》;小儿还可用抗感颗粒。

  3.乏力,发热,体温≥38.5°C:可选小柴胡颗粒、正柴胡饮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清肺排毒颗粒、宣肺败毒颗粒等,或加用布洛芬(妊娠期、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对乙酰氨基酚(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等退热;亦可选散寒除湿抗毒颗粒(恶寒重,发热轻)、清热化湿抗毒颗粒(发热重,恶寒轻);小儿还可选用抗感颗粒等。

  4.鼻塞、流涕、嗅觉减退:可选川芎茶调颗粒、鼻渊通窍颗粒、荆防颗粒;亦可选散寒除湿抗毒颗粒。鼻塞可选赛洛唑啉滴鼻液(妊娠期禁用)等。流涕可选用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

  5.咳嗽、咳痰,胸闷:其中咳白痰为主者,可选冬菀止咳颗粒、通宣理肺颗粒,亦可选用散寒除湿抗毒颗粒;咳黄痰为主者,可选复方鲜竹沥液、痰热清胶囊、金振口服液、肺力咳合剂(妊娠期、哺乳期慎用),亦可选用清热化湿抗毒颗粒;小儿还可用宝咳宁颗粒、小儿止咳糖浆。

  咳嗽咳痰还可选用溴己新(妊娠期、哺乳期禁用)、氨溴索(妊娠期、哺乳期禁用)、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酸等。干咳无痰可选用福尔可定、右美沙芬等。

  6.咽干咽痛:可选复方草珊瑚含片、黄氏响声丸、金嗓子喉片、山蜡梅叶颗粒、清咽滴丸、疏风解毒胶囊、六神丸(新生儿及孕妇禁用)、裸花紫珠颗粒、地喹氯铵(小儿不建议使用)等;小儿还可选用复方鱼腥草滴丸。

  7.味觉减退,胃肠道不适,腹泻:可选午时茶(妊娠期慎用)、藿香正气散(丸、颗粒、水、口服液、胶囊)(藿香正气水妊娠期慎用、需驾驶机动车者禁用),亦可选用散寒除湿抗毒颗粒。味觉减退,食欲不振,腹胀者,可选用江中健胃消食片。恶心呕吐者,可选用桂利嗪(妊娠期、哺乳期禁用)。

  8.睡眠欠佳:可选舒眠胶囊、灵芝浸膏、安神口服液等。

  9.眼睛红赤、疼痛、分泌物多(稀薄呈水样):可选鱼腥草滴眼液、熊胆滴眼液、更昔洛韦眼凝胶等,口服亦可选用清热化湿抗毒颗粒。

  注意:以上药物推荐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使用前阅读药品说明书,明确是否存在使用该药物禁忌症,不能明确时建议咨询专业医生。不建议多种药物联合使用,多种药物联用有增加不良反应风险,如有病情变化或需要联合使用药物建议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

  七、结束居家治疗的条件

  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Ct 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 24 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附录

  1.散寒除湿抗毒颗粒药物组成:广藿香 9g、燀苦杏仁 9g、桂枝 9g、炙甘草 6g、麸炒白术 9g、紫苏叶 6g、法半夏 9g、陈皮 9g、前胡 9g、桔梗 9g、麸炒枳壳 9g 、茯苓 9g、生姜 9g、大枣 9g、蝉蜕 3g。

  2.清热化湿抗毒颗粒药物组成:连翘 9g、茯苓 9g、燀苦杏仁 9g、酒黄芩 9g、豆蔻 6g、滑石 9g、广藿香 9g、薏苡仁 15g、甘草片 6g、蝉蜕 3g、桑叶 9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