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代煎中心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推动我院中医药服务的现代化、智慧化转型和创新发展,给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个性化的中医药服务体验,我院拟与第三方合作,共建一个集高效、便捷、安全于一体的现代化代煎中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咨询参与遴选。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遴选需求 |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代煎中心供应商遴选项目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参与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
(2)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
(3)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为确保中药饮片质量与供应的稳定性,本遴选项目明确拒绝接受2家以上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全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法定代表人或全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湖院区(抚生路666号)中药库。
3.方式: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4.售价:0.0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湖院区(抚生路666号)中药库。
七、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湖院区(抚生路666号)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九、凡对本次遴选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817918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