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函
发布时间:2024-09-23点击次数:10396次
近期,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江西省中医院)接到举报称,有人以省中医院针灸理疗康复研究院调研人员谢继春之名义到相关单位进行义务健康指导,还有人以省中医院热敏灸分院医师江龙翔的名义到相关单位进行诊疗活动,并向社会公众提供诊疗和销售药品。经核查,本院没有名为谢继春、江龙翔的医师,也并未组织相关的诊疗活动。上述行为已对群众造成了困扰和疑惑,亦严重损害了我院的声誉和合法权益。对此,我院郑重声明如下:
一、经我院核实确认,江龙翔、谢继春并非我院在册职工,也未与我院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二、我院各类就医诊疗、活动服务等事宜,均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患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来我院预约就诊(医院官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等)。对于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请大家审慎鉴别,切勿轻信。
三、对于不法分子假冒我院医师、非法获取患者信息等侵害患者以及我院合法权益的行为,我院将保留追究有关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如有任何关于我院职工身份的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我院相关信息,请直接联系我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6361058,邮箱:jxszyydb@163.com),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
五、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 9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