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3〕48号)、《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届应届生推荐工作,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一贯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院2025届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严小军 刘良徛
副组长:邵益森 王万春 杨军平 邹 浪(常务副组长)
成 员:王茂泓 伍建光 刘 英 刘 涛 陈 岗
严张仁 杨先玉 张卫华 陶 波 贾洪亮
蒋贵林 刘小敏 曾英坚 刘学政 邵继满
杨小军 晁芳芳 符雨薇 缪思思
职 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要求组织好学生报名、材料审核、遴选推荐等工作。
推免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有关工作具体分工
1.教学办公室负责根据要求组建专家审核小组。
2.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向2025届毕业生广泛宣传推免政策;组织人员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专业排名并公示;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综合素质加分材料;对接各职能部门审核综合素质加分材料;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明确给出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公示答辩结果;根据名额分配原则及计算办法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公示推免学生分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及拟推荐学生名单并上报学校。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1.名额分配原则
临床医学院2025届毕业生共涉及中医学、中医养生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骨伤科学、医学检验技术五个专业,根据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占全院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
2.名额计算办法
(该专业预计毕业生数/全院预计毕业生数)×学院总名额。
注:计算结果不足1的按照1计算;各专业取整数位总计数量与总计划名额不等,按照小数点后数字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小数点后数值一致的情况下,优先整数位数值小的;如整数位也相同,优先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排名靠前的加1个整数名额,直至达到总计划数。特殊学术专长推免不单设计划。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业成绩及排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前四年的本专业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含);
(2)本专业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二)特殊学术专长推荐条件
学生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但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放宽至40%,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视为有特殊学术专长。
1.申请人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西中医药大学,核心期刊目录见附件1。
2.作为主力成员(团体项目成员排名须为前三)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的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目录见附件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通知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在全院2025届应届毕业生中公布《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2023〕48号),并提醒学生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二)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在8月27日前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5)、《江西中医药大学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附件8)、《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汇总表》(附件9);符合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同时还需提交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在全院公示3天)。
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和特殊学术专长推荐条件的学生,若不申请推免,需填写并提交《符合推免条件学生自愿放弃承诺书》(附件6)。
学生应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材料,所需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学生本人签名。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弄虚作假学生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推免资格,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三)学院审核
1.资格初审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员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其申请资格、综合测评成绩各项目计分依据及分值是否存在争议,对存在争议的内容及时反馈给学生进行核实或修改,仍有争议的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答辩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学院将汇总其综合素质加分材料,对综合测评成绩予以全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其中特推生除公示一般材料外,还将一并公示教授推荐信和有关说明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上报学校各职能部门复审。
2.答辩再审
(1)答辩考核
经审核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由学院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学术活动加分(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的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现场公开答辩考核。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类、知识产权类),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以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对于学生申请的综合素质加分项,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的学术活动加分的成果,将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加分依据、加分值)。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2)资格再审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加分
①学业成绩:按学生本专业应完成的必修课程的首次考试分数的平均分取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必修课平均分=∑课程首考分数÷课程门数。
注:学生总平均成绩按照教务处操作流程要求进行计算。如学生有多次成绩,则只计算首次考试成绩,如学生申请缓考,则缓考成绩算首次成绩。针对学籍异动学生,在计算成绩时,只算同专业学习课程,如申请免修免考的,则以同专业学习课程异动前的首次考试成绩计算,如未申请免修免考的,则以异动后的首次考试成绩计算。
②综合素质加分:包括学科竞赛获奖及科技成果、荣誉表彰类两大类,合计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省级项目合计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具体量化加分标准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推免生综合素质项目加分计算办法》,加分级别认定参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22〕16号)执行。如学生参加竞赛项目列入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的,参照校发〔2022〕16号文中的一类竞赛进行加分。
注:若计算出的综合测评总分相同,优先推荐学业成绩高者;若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加分均相同,以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高者为先,六级高于四级,同级以分数高者为先。
3.公示上报
学院汇总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并确定资格再审名单,在学院网站和线下公示栏同步予以公示(公示含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依据、加分值等,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上报教务处。
(四)学校审定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经相关部门复审后,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公示公告
审定结果将在教务网上对全校范围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推免学生的必修课成绩和加分因素,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即获得推免资格。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六、 申诉渠道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向学院反映。
地点:湾里校区明志楼2312-1;符雨薇老师;电话:15007001107;邮箱:121012900@qq.com。
七、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涉及推免生推荐工作的原则、办法、程序、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均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
学院不以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属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生相关工作人员,学院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四)严处违规行为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生推荐政策规定的,学院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八、附则
(一)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被免试推荐的学生在确定推荐名单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后续必修课程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2.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3.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4.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申请出国者。
(三)如有未尽事宜,由临床医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四)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当年教育部文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2.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目录
3.《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4.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4〕98号)
5.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6.符合推免条件学生自愿放弃承诺书
7.学院申请推免学生综合素质加分审核表
8.江西中医药大学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
9.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报名汇总表
临床医学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