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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语清风丨苟非吾有 一毫莫取

发布时间:2026-04-22点击次数:10次

      “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这是北宋苏轼在《赤壁赋》中的一句话,意为天地之间的万物各有所属,若不归我所有,即使一丝一毫也不强取。“虽一毫而莫取”是一种深刻的人生智慧,启迪我们在物欲面前保持清醒,在诱惑面前坚守底线,追求内心的安宁与精神的自由。

  在传统文化中,“虽一毫而莫取”历来被视为可贵的道德修养。北宋名臣王安石曾患哮喘,药方需用药材紫团参,恰逢有人送来几两,他却坚决拒绝:“平生无紫团参,亦活到今日。”他不以金钱萦心,人品刚直,官品清正,“素有德行,平生行止无污点”。清代福建将乐县令李皭初为官时,便与家人约法三章,明言“在官,俸金外皆赃也,不可以丝毫累我”。他从不妄取一钱一物,将俸禄以外的任何收入都视为赃物,被时人称为“真廉吏”。

  王安石也好,李皭也好,他们都懂得一个道理:保持不越雷池半步的清醒,才能守住拒腐防变的底线;在错误之路上迈出半步,都可能成为全线失守的开端。唯有将修身律己升华为精神自觉,时时知敬畏、守底线,在“克己”的磨砺中将“公”与“廉”铭刻于心、笃之于行,方能行稳致远、不负初心。

  个人内心的定力是廉洁自律的根本,“虽一毫而莫取”强调的就是在无人监督之时的坚守和定力。“慎独”之要,在于暗室不欺,根本上要靠强大的自律来抵御诱惑,做到“不愧屋漏为无忝,存心养性为匪懈”。现实证明,具备自律意识的人,往往能够保持清醒头脑,明确是非界限,自觉遵守廉洁规范,不会因为一时的贪欲而放弃原则,最终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坚守清廉。

  “虽一毫而莫取”重在慎初慎微,注重从小事小节严起。“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中国共产党人历来重视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革命战争年代,从“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这样的小事抓起,逐步形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孔繁森在西藏工作期间因私事使用了单位的车,事后他坚持按照里程数自付用车费;杨善洲在云南保山工作期间,坚持自己缴付下乡和出差的伙食费,决不占公家便宜。这些优秀共产党员在小事小节上心存敬畏,慎小事、拘小节,在日积月累的点滴行为中铸就了光明磊落的伟大人格,为我们树起了精神的丰碑。

  践行“一毫莫取”,是一场始于内心、见于行动、成于习惯的修行。清廉不是空洞的口号,也非遥不可及的标准,它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滴细节中,体现在公私界限的严格坚守上。时刻保持敬畏,不断强化修养,心不妄动、行不逾矩,定能收获人生的清澈与丰盈。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