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子网站 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在全院副护士长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中 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4点击次数:3605次

党发[2013]26号

 

 

关于印发在全院副护士长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中

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现将《在全院副护士长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附件:在全院副护士长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中共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6印发

附件:

在全院副护士长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中

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科以下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卫生的要求,为切实规范全院干部职工廉洁从教、廉洁从医、廉洁从政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的不正之风,决定在全院副护士长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全覆盖。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

全院副护士长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

(二)内容

1、以高招录取、研究生招生考试、专升本招生考试、评先评优、党员发展、学生干部选拔、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评定、开展活动、特殊关照、节日生日等名义,违反规定接受家长和学生赠送的“红包”。

2、以推荐、代购教辅教材、学习生活用品、服务性项目等名义,违反规定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

3、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的“红包”。

4、违反规定收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

5、收受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的各种回扣。

二、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3122日开始,2014211日以后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122日至9日)。医院及各科室要在129日前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1210日至2014110日)。医院要组织副护士长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每一名治理对象都要填写《 “红包” 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上次填了表的,这次不填;上次没填表,但交了款的,这次也要填表),并于201419日前交至本人所在科室,科室汇总后于19日将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个人自查表交到医院监察室。对个人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折价款,要在2014110日前主动上交到医院监察室,由医院监察室一上交“江西省廉政账户”,也可以个人在全省任一银行营业网点,将上述范围现金直接存入“江西省廉政账户”(户名:江西省财政厅国库处,开户行:建设银行孺子支行,账号为:36001050130050000548),受理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个人应妥善保管,作为退缴礼金的证据。

(三)公示督查阶段(2014111日至216日)。

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医院纪委将在统计汇总的基础上,将自查自纠情况在公共场所张贴公示3天(详见附件3)。

(四)总结上报阶段(2014217日至228日)。

医院将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认真填报《“红包”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详见附件4),有关总结报告和汇总统计表将及时报送学校纪委。

三、政策界限

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凡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处理。

副护士长以下党员和干部职工在社会经济交往和医疗服务和教学活动中,要坚决拒收“红包”,确属无法拒收的,要及时将“红包”上交纪检监察部门,也可以直接存入“江西省廉政账户”,并记录在案。

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有职务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没有职务的,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政策界限和时间节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尤其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动员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活动落到实处。

2、要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对仍然存在的“小金库”、“账外账”进行彻底清理和严肃查处,从源头上铲除收送“红包”问题的土壤和条件。医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如果发现有收送“红包”线索,将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纪委。

3、党员和干部、职工要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以教谋私、以医谋私收送“红包”、用公款购买礼品的行为,杜绝这种不良之风。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建章立制,从源头上进行防范,健全完善加强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4、各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本科室专项治理工作,治理“红包”问题工作情况将纳入明年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5.要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人员收“红包”问题,突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职工,通过面对面约谈、点对点督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6、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中,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医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9186363169。电子邮箱:jzzshb@126.com.

 

附表:1、“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2、科室“红包”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

      3、“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公示表

      4、“红包”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

 

         

 附表1

“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姓名

 

 

及职务

 

上交

时间

 

上交金额

 

 

自查自纠情况说明: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自查自纠情况完全属实,如果有瞒报、假报,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名):

                                              

备注:如本人未接受或赠送“红包”,则在有关栏中填写“无”。

 

 

附表2

 科室“红包”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

 

填报科室(盖章):                科主任(签名):

内容

项目

数量

基本

情况

应参加自查自纠人数

 

实际参加自查自纠人数

 

自查

自纠

结果

“零报告”人数

 

上缴人数

 

上缴金额(万元)

 

备注

 

 

 

 

 

 

 

 

 附表3

 

“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公示表

 

单位:     签批人(签名):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内容

项目

数量

基本

情况

应参加自查自纠人数

 

实际参加自查自纠人数

 

自查

自纠

结果

“零报告”人数

 

上缴人数

 

上缴金额(万元)

 

查处

情况

查处人数

 

查处金额(万元)

 

备注

 

 

填表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附表4

 

“红包”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签批人(签名):

内容

项目

数量

基本

情况

应参加自查自纠人数

 

实际参加自查自纠人数

 

自查

自纠

结果

“零报告”人数

 

上缴人数

 

上缴金额(万元)

 

查处

情况

查处人数

 

查处金额(万元)

 

备注

 

 

填表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