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15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党发[2015]18号
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15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现将《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
中共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共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印发
附件1: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5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和五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共江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深入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力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利用医院党委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教育全院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和法治意识,自觉讲规矩、守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举办反腐倡廉报告会,播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通报上级转发的典型案件,组织实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丰富警示教育月活动内容,从而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全院干部党员职工从心底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3、加强对新任和轮岗交流干部的廉政教育,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4、加强医德医风教育。通过规范医务人员从业行为,增强廉洁从医意识,树立良好职业操守。
5、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等形式不断推进医院廉政文化建设,探索适合我院特点的廉政文化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形成科学有效的制约和协调机制
6、严格执行《中共江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组织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7、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药品、器械、物资采购的制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健全科学决策制度。
8、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9、强化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推行重点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在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聘录用、评优评先等方面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规范办事程序。
10、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根据了解和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适时约谈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以推动医院党委、纪委部署的重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1、根据“三转”工作要求,积极转变监督方式,由参与式的被动监督转变为立项式的主动监督,由过程推进转变为倒查追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12、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科室负责人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
13、加强重点监督工作,把好院内干部任用、招聘录用、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基建项目、货物和器械设备采购等“七个关口”,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14、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化院务公开,强化权力制约和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要包括对公务接待费用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对医院物资采购情况进行公开,对医院各类工程项目招标情况进行公开。
(四)严肃纪律,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腐败案件
15、适时开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医院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6、加强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年终对各党支部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适当方式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17、及时处理各种渠道的信访举报,不断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程序,严格按省纪委规定对案件线索分五类进行处置。
18、充分利用网络举报平台,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仔细甄别举报线索,实施案件线索“双报备”。
19、严格执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做到预防和惩治教育相结合。
(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20、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如:今后接待费用报销需要附有单位公函,并注明接待人数和陪餐人数,狠刹公款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21、加强对作风建设和工作纪律情况的检查。不定期以适当方式对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22、继续做好“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等工作,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
(六)强化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23、继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逐步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采取“回头看”等方式,督促被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警戒、防范作用。
24、积极做好财务收支审计。认真查找财务管理漏洞、制度缺失、财务信息失真、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增强财务法规意识,严把收入和成本关,力争对医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1-2次专题审计。
25、继续加强基建、修缮工程结算审计。重点做好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环节的全过程审计和审计监督。
26、进一步加强对科研和药研经费以及学科建设经费的审计。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经费审计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严防学术腐败、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营造一个崇尚科学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的良好学术氛围。
(七)严格责任追究,扎实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27、对违反或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致使本科室(部门)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出现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科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纪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8.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即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检查案发科室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还有调查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9.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向全院上下及时传递和释放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强烈信号。
(八)忠诚履职、秉公执纪,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30、进一步强化我院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按照“三转”和纪检监察人员“十个严禁”的要求,严明政治和工作纪律,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
31、加强学习,组织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及治理商业贿赂等相关法律法规。每半年召开一次纪检干部工作会议,总结纪检工作内容,布置下半年工作内容。
32、进一步强化我院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根据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要求,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通过参与办案培训、跟班办案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
附件2: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
内 容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
1 |
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精神 |
平时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院周会、干部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
全年 |
党办 监察室 |
2 |
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部署2015年工作 |
围绕“两个责任”总结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
3月 |
党办 监察室 |
|
3 |
中层干部述责述廉 |
临床科室主任 |
4月 |
党办 监察室 |
|
宣传教育 |
4 |
发送手机廉政短信 |
适时短信 |
全年 |
监察室 |
5 |
制作廉政警句、古句警言宣传板 |
在机关、门诊、病区张贴 |
全年 |
宣传科 |
|
6 |
加强网络宣传 |
及时更新网页内容 |
全年 |
监察室 |
|
7 |
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
具体内容待定 |
9月 |
监察室 |
|
8 |
制定新任和轮岗交流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并组织签订 |
新任和轮岗交流的中层干部均需签订 |
5月完成制定 |
监察室 |
|
9 |
开展1-2次廉政 文化活动 |
具体内容待定 |
全年 |
监察室、宣传科、工会 |
|
落实“两个责任” |
10 |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
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班子成员与所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
4月 |
监察室 各部门 |
12 |
召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座谈会 |
支部书记参加 |
10月 |
监察室 |
|
13 |
召开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工作座谈会 |
各支部纪检委员参加 |
10月 |
监察室 |
|
14 |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 |
年终对各支部以适当方式进行检查 |
12月 |
监察室 |
|
制度建设 |
15 |
制定《江西中医药大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 |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印发 |
6月 |
监察室 |
16 |
制定《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并开展约谈工作 |
5月始适时开展约谈 |
5月完成制定 |
监察室 |
|
17 |
制定《关于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及处置管理办法》 |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订 |
6月 |
监察室 |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
18 |
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整改落实 |
按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标准,督促落实办公用房的整改 |
7月 |
后勤管理科 |
19 |
加强公车运行经费的管理 |
严格公车使用 |
全年 |
财务科 |
|
20 |
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 |
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
全年 |
党办 财务科 |
|
21 |
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管理 |
加强对出国人数和经费管理 |
全年 |
财务科 |
|
22 |
加强会议公文管理,改进会风文风 |
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 |
全年 |
党办、院办 宣传科 |
|
23 |
深化整改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
根据群组字[2015]1号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 |
全年 |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
|
监 督 |
24 |
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 |
做好干部人事、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等监督,并做好监督登记 |
全年 |
监察室、审计科、有关部门 |
25 |
对部门公务接待餐费进行公开 |
每半年以适当形式公开 |
全年 |
财务科、监察室 |
|
26 |
对物资采购情况 进行公开 |
在医院网上及时公开 |
全年 |
采购部门、监察室 |
|
27 |
对各类工程项目招标情况进行公开 |
在医院网上及时公开 |
全年 |
基建办、审计科、监察室 |
|
查 处 |
28 |
做好信访举报 处理工作 |
对信访举报进行登记、调查和处理 |
全年 |
监察室 |
29 |
做好案件线索 报送工作 |
对各种举报进行梳理,报请领导审批和报送 |
全年 |
监察室 |
|
作风建设 |
30 |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医院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检查 |
以适当方式开展检查 |
全年 |
党办、监察室等 |
31 |
开展工作作风 明查暗访 |
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明查暗访,推进作风 建设 |
全年 |
监察室 机关党支部 |
|
32 |
开展有关专项 治理工作 |
对“红包”问题、“小金库”等进行专项治理 |
全年 |
监察室 |
|
审计监督 |
33 |
开展审计“回头看”工作 |
对被审计科室对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查检 |
全年 |
审计科 |
34 |
开展财务收支 审计工作 |
对工会账目进行审计 |
5月完成审计 |
审计科 |
|
35 |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
待定 |
待定 |
审计科 |
|
36 |
做好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环节的审计监督 |
严格程序,加强过程审计 |
全年 |
审计科 |
|
37 |
做好国家自然基金和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审签工作 |
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 |
全年 |
审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