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二不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4点击次数:4896次
党发[2015]1号
转发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二不准”》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现将中共江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二不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二不准”》的通知
中共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一五年元月八日
中共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