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拟采购熏蒸治疗仪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9点击次数:737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我院医疗临床需要,对我院拟采购熏蒸治疗仪进行院内议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供应商参加。拟采购项目如下: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使用科室

预算价

熏蒸治疗仪

1

护理部

2万元

技术要求

 

1、喷气模式:正常模式、强弱模式可调。

2、采用液晶屏显示仪器工作参数、工作状态和信息提示,可直观超温、超压、缺水等状态和工作过程的状态信息,如正在预热、预热结束、正在治疗、治疗结束等)。

3、设有一体式自动冷疑水抽屉式接收装置。

4、采用多角度旋转臂杆及360°旋转喷头,方便患者多角度治疗。

5、喷头上配有安全距离的安全隔离罩,防止滴水、喷水烫伤患者。

6、熏蒸容器采用外置式一体成型加热器,有效防止药液对加热装置的腐蚀,延长使用寿命。

7、配有两种排水方式:系统程序自动排水、手动式排水,互不干扰。

8、容器内设可拆卸式独立悬空式蒸气输出装置,防止工作过程中进水及药液残渣进入堵塞等。

9、具有浓度检测功能,清晰可视设备运行时药物的浓度。

10、定时时间: 1-99min任意可调,连续工作时间>8h

11、温度显示范围:0℃-150℃,显示精度±1℃

12、熏蒸锅容积:≥8L

13、正常工作加药量V: 2.5L≤V≤5L

 

商务要求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中选供应商提供产品整机免费保修服务三年。

2、产品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收、调试合格后,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提供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款,待投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采购人将向投标人无息退还原履约保证金。

 

一、参会资格要求:   
参会时,按照序号排序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含附页)。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生产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完整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中间代理商的四证】。

7、 (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8、产品彩页、产品型号、配置清单、技术白皮书(此项所有材料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9、提供参数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承诺函;参会人员需诚信参会,如有虚假响应、围标串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列入列入医院失信企业名单,五年之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  

10、提供的材料一正三副,正本必须盖公司红色印章,所有材料在参会时提交。

11、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附表1,加盖公司红色印章。

12、参加询价会的人员与被授权人一致,否则与缺项、未盖章一样视同无效,取消参加询价资格。

 

二、议价方式:

两轮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三、报名时间、会议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17时。参会人员可电话或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允许参会。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6日8:30

报名、议价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装备部(2号楼10层)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362905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装备部

2023-11-29      

 

   

 

 

 

 

附表一: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议价会首次报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注

1

 

 

 

 

 

 

 

总价

 

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