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奖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中会科技发〔2020〕6号文件,2021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奖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推荐项目须是2016年1月1日后鉴定验收,且应用两年以上的研究成果(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应用)。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一)推荐渠道
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我院一般通过江西省中医药学会推荐申报。
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医药学会;
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
(二)名额分配
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个项目;推荐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推荐单位需登录评审系统进行名额分配(向申报人发送身份验证码),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
网址http://www.cacm.org.cn/saes-index/,或登录学会官网(www.cacm.org.cn)点击系统入口。
三、申报项目及材料要求
(一)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二)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三)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应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五)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六)“书面材料”指:(1)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如何产生,公示情况等;(2)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3)《接受奖励确认书》原件1份。
四、申报截止时间
1.请有意向申报奖励的项目负责人将拟申报奖励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手机号等基本信息于2021年1月25日前报至科研科。
2.由于省内分配名额有限,江西省中医药学会将提前对拟申报奖励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以确定最终推荐项目。故请有关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科(纸质版视情况另行通知)。
3.经省中医药学会获准推荐的项目需在2021年2月24日前完成系统填报,书面材料经省中医药学会推荐盖章后于2021年2月26日报送至中华中医药学会。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娟
联系电话:86360223
系统技术支持:周莉莉 (微信扫描二维)
姜海洋 18910947296
附件:
科研科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