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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编制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请职称聘任业绩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0点击次数:3159次

各科室、部门: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为做好学校编制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职称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19年9月之前已取得卫生系列、教学系列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暂未受聘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编制人员。

    二、填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教学课时;

2.课题(或项目)、获奖、论文、论著、专利、荣誉及其他;

    3.公益服务;

    4.研修经历。

(二)填报要求

1.必备材料

申报人员将课题(或项目)、获奖、论文、论著、专利、荣誉等业绩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已经录入的业绩不需要重复录入。可以录入系统但未录入的业绩一律不予认可。录入完成后,再填写《业绩登记表》(见附件2),打印一份(A3、双面)。

2.选报材料

(1)教学课时

申报人员填写《课时登记表》(见附件1),打印一份(A4、双面)。

    (2)公益服务

    申报人员填写《公益服务登记表》(见附件3),打印一份(A4、双面)。

    (3)研修经历

申报人员将各类研修经历(包括学校派出和部门派出、自费等情形)录入学校人事管理系统(操作方法见附件4)。

3.申报人员应填第一项必备材料,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第二项材料,未承担教学工作、公益服务及研修经历中没有证明材料的,不填报。2019年前填报并经职能部门审核的课时、业绩登记表,可继续使用,无需重新填写,如有新增业绩的,补充填报新增业绩即可。

(三)业绩范围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职称评聘人员填写任现职以来取得,并截至2018年12月期间的材料。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所需材料

1.《课时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7月份若已提交到学校人事处于海华老师那无需再提交)

2.《业绩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3.《公益服务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4.《研修经历》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二)报送时间:2019年10月12日(星期六)之前

(三)报送地点:医院人力资源部;

(四)联系人:刘金丁

(五)联系电话:86221952

(六)邮箱:627024640@qq.com

申报人员完成系统录入、表格填写,报送材料至所在部门。

四、有关要求

1.为了便于审核和管理,申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和报送有关材料,逾期申报的,不再受理。

 2.申报人员应强化职业道德和科研诚信意识,自觉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材料,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评审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申报。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0月8日